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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深圳市保安服务最低成本价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9-11-06 来源:

关于执行《深圳市保安服务最低成本价标准》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深圳市保安服务最低成本价标准》于2018年11月30日深圳市保安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单位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2月7日全体会员单位签暑了《深圳市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承诺书》现予公布自即日起执行。

  《深圳市保安服务最低成本价标准》是协会在广泛开展行业调研的基础上依据深圳市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下限和本市保安行业最低经营成本的统计数据进行测算确定根据测算深圳市保安服务最低成本价标准(2018年11月制订)为一类区每人每月5301.76元(罗湖、福田、南山区域)二类区每人每月5201.20元(除一类区以外地方)请各单位在新签续签保安服务协议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