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保协〔2025〕24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保安服务行业
自律公约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广东省保安服务行业自律公约》经广东省保安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讯会议)审议表决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保安协会
2025年4月8日
广东省保安服务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全省保安服务行业发展水平,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秩序,构建竞争有序、服务规范、优质高效的现代保安服务产业体系,推动建立保安服务行业诚信自律机制,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广东省保安协会在广东省公安厅指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的原则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规范经营、公平竞争、防范风险、共同发展。
第三条 本自律公约是经省保安协会会员共同约定,在经营服务活动中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加入省保安协会的会员,应当积极维护、遵守本自律公约并作出履行本自律公约的承诺。
第四条 省保安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自律公约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并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理。
第二章 自律约定
第五条 遵章守法
1.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保安服务行业发展和管理的规定,在保安服务管理活动中,认真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杜绝禁止行为的发生;
2.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业整体利益和客户合法利益;
3.保安服务企业提供保安服务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与客户签订保安服务合同。签署的保安服务合同,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服务业备案登记证明和工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
4.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提供的保安服务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使用的装备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5.销售、安装保安技防产品,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确保产品质量,不销售、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6.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收费标准或政府规定的价格标准收费,做到明码标价,运作规范;
7.保安从业单位应依法维护保安员的合法权益。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并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劳务)合同;
8.保安从业单位应遵照省保安协会的章程,执行省保安协会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各项决议,积极参加省保安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 诚实守信
9.严格履行安保合同约定的服务承诺,提供质价相符的安保服务;
10.自觉维护客户单位合法权益,保守秘密,不利用客户单位信息从事与安保服务合同约定之外的经营活动;
11.不利用技术优势或工作便利损害客户单位的合法权益,不侵占客户单位的公私财物;
12.未经许可,不得借用政府机关或省保安协会的名义,通过大众媒体、网络媒体或其他方式进行企业形象、服务和产品的广告宣传;或强行推销公共服务、产品和技术。
第七条 公平竞争
13.自觉遵守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不以诋毁行业内其他单位的商业信誉、窃取、泄露其商业秘密或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不以不计成本的压价方式争揽客户,不以违反政策规定的运作方式扰乱经营秩序;
14.坚持诚信经营的原则参与市场竞争,不以买标、卖标、围标、串标、陪标、非法转包、借执照及行贿、回扣等不正当手段参与招投标,不以弄虚作假、窃取商业秘密和诋毁等手段承揽业务,不与招标单位签订“阴阳合同”;
15.在参与非招投标方式的安保服务项目中,不得以行贿、回扣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服务优先权,不与客户单位签订“阴阳合同”;
16.在移交保安服务项目过程中,不互相设置障碍、制造矛盾,应从维护和谐稳定、保障客户单位利益出发,依法平稳做好保安服务项目各项交接工作。
第八条 规范经营
17.会员单位应加强保安员的培训、教育和队伍管理,做到持证上岗守纪律、公开制度讲规范,不断提高保安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18.会员单位应维护行业内聘人用人的正常秩序,遵守行业操守;
19.实行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公开,确保周一至周日均有人接待,接待及时率达到 100%,客户满意率达到 90%以上;
20.有效处理信访投诉,客户有效投诉处理及时率100%,有效投诉回访率100%,满意率90%以上。
第三章 公约的执行
第九条 接受监督
(一)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保安服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不断完善服务,改进工作;
(二)自觉接受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协会会员间在业务活动中发生争议时,应主动请求协会出面调解,并从维护行业形象出发,本着互相谅解的态度,妥善处理;
(三)自觉与客户单位相互监督,定期征求客户单位的意见,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维护稳定。
第十条 协会会员在经营活动中,发生违反本自律公约的行为,其他会员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省保安协会秘书处投诉和举报。省保安协会会员的经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 协会秘书处接到投诉和举报后,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展开调查取证工作,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会长办公会审定后向会员单位公布。
第十二条 会员单位履行本公约的情况,定期发布在协会网站上,并向公安机关监管部门函告通报。
第十三条 协会应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正面引导会员单位自觉履行公约,并将会员单位的履约情况纳入行业评优活动的重要依据。本自律公约所有成员单位均有权对省保安协会执行本自律公约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 对于违反本公约的会员单位,视情节轻重,协会启用以下惩戒措施,具体情况根据《广东省保安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第五章惩戒处理相关规定执行。
(一)警告;
(二)行业内通报批评;
(三)公众媒体公开曝光;
(四)暂停会员资格半年至一年;
(五)取消会员资格。
第十五条 对违反本公约的会员单位及非会员单位其行为如同时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协会有权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要求行政处罚的建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公约如有与有关法规、法规相抵触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本公约由广东省保安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公约经2025年3月26日广东省保安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