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协﹝2024﹞13号
关于征集纪念中国保安40周年
有关素材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安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安协会,各从业单位及相关企业:
2024年是中国保安行业诞生发展40周年。为认真做好中国保安行业诞生发展40周年纪念筹备有关工作,总结回顾我国保安服务业艰苦奋斗、发展壮大的光辉历程,宣传弘扬保安队伍服务人民群众、协助维护社会稳定的辉煌业绩,进一步提升扩大保安服务业的社会影响力,全面推进保安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即日起面向全国征集有关素材。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历史文献和有关素材
面向全国征集中国保安行业发展40年以来的大事、要事相关历史文献、图片和影视素材(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统计连续从业25年以上的在职从业人员信息
面向全国统计中国保安行业40年来在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作中辛勤付出的保安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即连续从业25年(含)以上在职人员信息。
三、报送要求
(一)有关历史文献和素材。历史文献素材可为文献原文(本)或翻拍的照片。图片类素材为jpg格式原图,单张照片在2至20MB之间,用简单文字标注素材主题和内容(不超过50字)。视频类素材为高清视频文件MP4格式,单一素材长度不超过30分钟。有关历史文献和素材应于7月31日前由报送单位直接报中保协,上报的素材应标明类别、作者、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报送内容低于50M的素材请直接发送至中保协邮箱,高于50M且不可分割的素材,请以光盘或U盘方式邮寄至中保协。
(二)连续从业25年以上的在职人员。连续从业25年以上在职人员是指,连续从业25年以上在职的保安从业人员。信息上报人员除满足连续从业25年以上,还应符合相应基本条件(见附件2)。上报程序为:由本人填写申报表(附件3);经从业履历公司审核盖章后,由现职所在公司填报汇总表(附件4)并加盖公章;申报表、汇总表报经当地省级保安协会审核盖章后,统一报中保协。
(三)组织指导。请各地省级保安协会(未设立协会的,请省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予以协助)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报送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填写表格、审核盖章,并于7月31日前统一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征集的从业人员纸质版申报表、汇总表等盖章后,集中邮寄至中保协;电子版申报表、汇总表(word版)同时发送至中保协邮箱。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甲45号鼎恒中心4层401中国保安协会办公室,收件人:董丁瑞,邮编:100073;联系电话:010-63894515,电子信箱:13911839502@163.com
附件:1、历史文献和有关素材内容及要求
2、连续从业25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申报基本条件
3、连续从业25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申报表
4、连续从业25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申报汇总表
抄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协会领导。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治安(内保、保安)总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治安总队。
(共印80份,存档3份)
附件1:
历史文献和有关素材内容及要求
一、征集内容
(一)召开的省级重要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
(二)发布和实施的省级重要政策文件、重要举措及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如:贯彻地方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性、自律性文件等);
(三)主要领导的关怀和重要人物出席的重要活动(如:省部级以上领导重要批示、对保安行业的关心支持和表扬肯定);
(四)重要机构成立(挂牌)、重大工作创新或突破(如:第一家保安服务公司成立、第一家开展境外业务的保安企业、第一家上市公司等);
(五)其他对行业有重大影响的事例、时间节点(如:支援抗震救灾、抗击疫情、防洪救险中的突出事迹等)。
二、征集要求
(一)征集内容按发生时间(具体到日)依次排列,编写内容做到简短凝练、言简意赅。
(二)确保时间、地点、人物、活动经过、结果影响等要素齐备。
(三)以第三人称编写,架构、逻辑清晰,不加议论,不讲空话、套话。
附件2:
连续从业25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申报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认真执行公司和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2、努力钻研保安业务,熟练掌握专业技能,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赢得客户赞誉;积极参与各类活动;为维护客户安全、群众利益忠于职守、积极奉献。
3、无不良社会信用和违法违规记录;在工作和生活中诚实守信,真诚待人,踏实做事,受到群众好评。
4、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在公民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积极参与警保联勤联动、提供线索,协助维护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