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全省保安员工作积极性,促进保安队伍慰问工作的规范化,充分发挥保安队伍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积极作用,推动平安广东建设,树立广东保安队伍良好形象,根据《广东省保安协会章程》,参照《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抚恤慰问奖励金发放办法》及《广东省公安厅直属机关工会困难帮扶慰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慰问的对象
广东省保安协会会员单位在职保安员(取得保安员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或参与抢险救灾、救死扶伤中牺牲的;
(二)与各类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或参与抢险救灾、救死扶伤中负伤、致残的;
(三)经省级人民政府评定为有见义勇为行为的;
(四)获得全国或省级荣誉,身患重大疾病,家庭特别困难需要救助的;
(五)其他需要慰问的情形。
二、慰问金发放的标准
(一)保安员为维护社会治安或参与抢险救灾、救死扶伤,按照下列标准一次性发放慰问金:
1、致轻伤的,发放慰问金2000元;
2、致重伤或致残的,发放慰问金5000元;
3、因公牺牲的发放慰问金10000元。
以上所指伤残标准,参照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人体轻、重伤鉴定标准执行。
(二)经省级人民政府评定为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保安员,按下列标准一次性发放慰问金:
1、牺牲的,发放慰问金10000元;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发放慰问金8000元;
3、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发放慰问金5000元;
4、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发放慰问金3000元;
5、其他见义勇为行为的,发放慰问金2000元。
(三)获得全国或省级荣誉,身患重大疾病,家庭和生活特别困难需要救助的保安员,一次性给予慰问金3000元。
三、慰问金发放的办理程序
保安员慰问金发放通过逐级审批的方式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一)保安员所在单位对申请慰问金的保安员个人基本信息及主要事迹等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填写《广东省保安协会保安员慰问金申请表》,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等,加盖公章后报协会秘书处。
(二)协会秘书处对单位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实地核实。报经协会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协会财务部门依据协会财务管理规定向有关人员发放慰问金。
(三)其他需要慰问的情形,由协会秘书处提出慰问方案,报协会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
(四)慰问金发放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出现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慰问金在协会会费中列支。
四、慰问金发放申报所需资料
(一)《广东省保安协会保安员慰问金申请表》;
(二)保安员身份基本信息(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三)申请(事迹)材料;
(四)见义勇为认定证明材料;
(五)国家或省级荣誉证明材料;
(六)受益人或受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身份(证明)材料;
(七)保安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和生活特别困难情况证明;
(八)保安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安员重大疾病情况证明材料;
(九)有关伤残、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
(十)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
申请单位根据不同对象条件,参照提供上述有关材料。
本办法由广东省保安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具体事宜以协会秘书处解释为准。
附件:1.广东省保安协会保安员慰问金申请表
2.重大疾病参阅说明
附件1
广东省保安协会保安员慰问金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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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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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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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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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及 个人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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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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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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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由简述 (不超过500字,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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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 意 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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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秘书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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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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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领导 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重大疾病参阅说明
(1)恶性肿瘤;
(2)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3)白血病或再生障碍性贫血;
(4)急性脑中风;
(5)重度精神分裂症;
(6)重度糖尿病(有一个以上并发症且不能控制),
(7)重症肝炎,肝硬化晚期;
(8)严重烧伤(成年人总面积百分之三十或三度烧伤达到百分之十以上;未成年人总面积百分之十或三度烧伤达到百之五以上);
(9)心脏病(心肌梗塞、先天性心脏病),
(10)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11)系统性红斑狼疮;
(12)其他重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