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在第四届全国先进保安服务公司先进保安员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激励全省保安服务企业创新管理,树立我省保安员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强保安监管工作,促进保安行业自律建设,经厅领导批准,决定在省公安厅的指导下,以省保安协会的名义,组织开展第一届全省保安行业先进保安服务公司先进保安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第一届全省保安行业先进保安服务公司先进保安员评选表彰活动由省公安厅负责指导,成立全省评选表彰活动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厅领导和省保安协会领导任主任,下设办公室,由省厅治安局、省保安协会派员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评选表彰的相关工作。各地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宣传和推荐报批等工作。
二、评选范围和数量
全省共推荐40家保安服务公司和80名保安员作为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候选者。范围为经省公安厅行政许可,2014年2月底前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和武装守押企业,以及同时间从事保安服务工作3年以上,持有保安员证的保安从业单位在职保安员,我省获得第四届全国先进保安服务公司先进保安员的4家保安企业和8名保安员直接入选先进集体及个人表彰。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候选名单经地级以上市公安局审核后,报省评选表彰活动委员会审查批准,在《广东保安之家》网站公示,确定30家先进保安服务公司和60名先进保安员予以全省表彰。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3月下旬)。下发通知明确评选标准、数量、程序和要求,部署各地开展评选工作。
(二)征集报送(3月底前)。各地评选组织机构按照评选标准和优中选优原则,通过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媒体推荐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征集候选单位及个人,经审核、评分,按照全省先进保安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确定推荐名单,并依时报送材料。在确定的名单中,如有去年已报送参加全国评选表彰集体和个人的材料,无需重复报送。
(三)公示决定(4月上旬)。候选名单经审核及公示后,确定30家先进保安服务公司和60名先进保安员表彰名单,并下发表彰决定。
(四)大会表彰(拟定于4月中旬)。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员进行表彰,先进集体颁发奖牌、证书,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奖金。
五、评选标准
(一)先进保安服务公司评选标准。
1.依法经营,创新发展。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参与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推动行业发展的各项活动;未发生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协会规定的行为;服务规范,优质高效,客户满意度高;积极拓展保安服务业务,创新经营模式,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发明或技术应用创新等项目。
2.管理规范,制度落实。党、团、工会组织机构健全,定期开展活动;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落实,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重企业文化建设,队伍凝聚力强;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定期组织演练;监管信息采集更新及时,保安员持证上岗。
3.队伍素质过硬,权益保障到位。注重员工教育培训,保安员队伍素质良好、专业知识丰富、熟练掌握业务操作规程;严格队伍管理,保安员遵纪守法、行为规范、按规定着装;保安员合法权益保障到位,依法为保安员办理社会保险,建立并落实员工薪酬标准和薪酬增长制度,队伍相对稳定;没有发生保安员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案件。
4.服务社会,成效显著。认真履行安全防范职责,有效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客户人身财产安全,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受到政府部门表彰奖励。
(二)先进保安员评选标准。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公司和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开拓创新、作风过硬,发挥表率作用;积极投身争先创优活动,成绩显著。
2.业务精通,技能过硬。努力钻研保安业务,熟练掌握专业技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赢得客户赞誉;在各项业务技能竞赛、评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为维护客户安全、群众利益作出突出贡献,多次受到表彰奖励。
3.诚实守信,文明服务。无被客户有效投诉、无违法违规记录;在工作和生活中诚实守信,真诚待人,踏实做事,受到群众好评。
4.见义勇为,乐于奉献。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安全,事迹突出;在公民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积极提供线索,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作出重要贡献。
六、工作要求
(一)评选表彰活动是深入贯彻《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促进保安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加强保安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平竞争、择优评选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社会参与的力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努力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扎扎实实做好评选组织工作,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贿选枉法的行为,坚决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地要以评选活动为载体,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资源,并通过张贴活动宣传画和组织保安从业单位开展丰富多样的主题活动等形式,逐级宣传保安行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宣传候选单位和个人依法经营、热心服务和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感人事迹,为保安评优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各地参选先进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员推荐表(附件3、4,一式三份)、评分表(附件5、6)及事迹材料(含受表彰荣誉证书复印件、媒体宣传资料复印件等),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于3月31日前由各市统一报送省评选表彰活动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同时上传(公安网邮箱:bzk@gat.gd)。联系人:廖秀红,电话:020-83119020、13925149883,传真:83119497。